|
发表于 2016-9-13 23:56:00
工程名称:通江县城南新二中东南侧A地块土石方开挖工程
发帖人肖力珲,四川渠县人,电话:13925226406。
案情陈述:吴光华(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千佛村六社106号,电话:13340614444/13551789959)、罗军(达州市公安局干警,电话13795969797,)、朱万碧(大竹县竹北乡云台村6组,电话:18780896633)。吴光华、罗军、朱万碧、实施土石方工程款诈骗,
本人肖力珲于2015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吴光华、罗军、朱万碧三人; 罗军以达州市公安局头衔接洽并告知通江县城南新二中对面有土石方工程,期间认识朱万碧、吴光华,经多次前往通江并洽谈后于2015年3月19日与罗军、吴光华、朱万碧等人在四川渠县茶楼签署《通江县城南新二中南侧A地块土石方开挖工程合同》,并缴纳了30万保证金,约定3个月内必须开工,快到开工期限时,以上3人均表示马上就要开工了,请做好施工准备,但过了施工期限了,他们告知正在办理相关政府资料及入场通知书,后又一直拖延告知下周开工,这样拖了数月又告知他们房地产公司(四川省茂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苟琼兰18981663373,祁军180895008616,苟琼兰与祁军系夫妻关系)的税务出了问题,又说融资方面出了问题等等,后经我往返通江查询此工程时才知问题更复杂。属外面虚构工程诈骗保证金案例。
经多方调查,在我们施工合同有效期内罗军、吴光华、朱万碧三人密谋由罗军出面于2015年5月与渠县人罗先如(电话18784825588)、肖刚(电话:13541800999)签署了通江新二中对面同样的土石方合同,并诈骗保证金20万(大写贰拾万),后经罗先如及肖刚确认此工程属诈骗后,罗军急忙退还保证金(罗军已承认事实且有罗军通话录音)。
因我的施工合同久久无法按时施工,罗军、朱万碧于2015年8月21日在达州华夏酒店与朱宏军(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955号,电话:13629062997)、龙涛13438632879签署《通江县城南新二中南侧A地块土石方开挖工程合同》并骗取保证金20万。
2015年底朱万碧还找到任姐(朱万碧好友 )的朋友去贵州看上千万立方的土石方工程并收取近百万保证金,此事任姐痛骂朱万碧不是人,连这么好的朋友都骗,
2016年4月朱万碧和罗军又通过中间人找到渠县人杨兵(专业土石方放炮)去通江县新二中南侧的土石方工程放炮并想收取保证金,后因此工程朋友告知属骗局放弃。
经历一年多的追讨保证金款,在今年8月初由渠县公安局经侦局李警官亲自前往通江县调查相关事项,查实开发商茂益房地产公司苟琼兰及祁军于2016年7月已与吴光华解除合约关系,并告知我们:罗军、吴光华、朱万碧等在外面以工程名义估计已收取数百万的保证金了,涉案人包括通江、南充、邻水、重庆、巴中、渠县、达州等等。为不让更多人上当受骗,阻止罗军、吴光华、朱万碧骗取更多人钱财,我决定站出来作证并指证他们的违法行为,罗军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参与外面工程款诈骗等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恳请各地朋友因此土石方项目被骗者速与我联系,届时由受害者一起组织起来质证诈骗犯罪者,将他们绳之以法!
以上陈述全部属实。
肖力珲 电话:13925226406
|
|